內蒙古延續稅收優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創業就業
2022年05月21日07:43 | 來源:內蒙古日報

日前,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和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聯合下發《關於延長內蒙古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時限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將扶持內蒙古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時限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稅收優惠政策實施后,預計每年為相關納稅人減負2000萬元。
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內蒙古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二是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雙方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標准予以定額依次扣減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等國家相關部門文件要求,納稅人在2023年12月31日享受該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該稅收優惠政策。
上述政策,是內蒙古對2019-2021年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延續,有關限額、定額扣除標准按照國家授權上限執行,屬頂格減免稅費的優惠政策。(記者 楊帆)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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