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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以五個“對照”開展能源審計專項行動

2021年09月17日16:49 |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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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節能專項工作協調辦公室印發了《全區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專項行動方案》。

據悉,這次能源審計專項行動,是依法節能、精准節能、防止運動式節能的需要﹔是拓展用能空間,夯實用能預算管理和奠定用能權交易,落實國家《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的基礎﹔是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摸家底、找“症結”、開“藥方”,盤存量、優增量,統籌能耗雙控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途徑。

本次能源審計專項行動,按照“企業審計、盟市審核、自治區抽查”的步驟,實現對重點用能單位的全覆蓋,不留死角。行動分為四個階段實施:安排部署階段(2021年9月15日-9月25日)﹔集中審計階段(2021年9月26日-12月31日)﹔報告審核階段(2022年1月1日-1月20日)﹔成果運用階段(2022年1月21日-2月28日)。

此次能源審計專項行動,以四個“聚焦”、五個“對照”、十五個“是否”進行開展,聚焦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聚焦依法依規合理用能、聚焦淘汰落后產能設備、聚焦節能改造降低能耗,對照《節約能源法》審計4個“是否”、對照《節能監察辦法》審計5個“是否”、對照《節能審查辦法》審計3個“是否”、對照《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工作方案》審計2個“是否”、對照《能源計量審查規范》審計1個“是否”。

自治區節能專項工作協調辦公室要求各盟市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壓實主體責任開展能源審計專項行動,過程要依法依規,結果要客觀准確。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審計,把此次專項行動作為能耗雙控工作的一次“體檢”,不講條件、不搞變通、不打折扣,並將審計結果納入節能工作整改計劃,制定責任清單、措施清單、整改清單,明確完成時限。對提供虛假信息、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開展能源審計的審計機構或被審計單位及相關人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許靜軒、趙陽、肖志鵬)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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