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释放失业保险政策红利 稳岗扩岗惠企惠民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
收藏今年以来,内蒙古通辽市全力推动失业保险各项政策精准落地,通过稳岗返还、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和兜底保障等组合举措,让政策红利加速转化为企业助力与民生福祉。
稳岗方面,对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裁员率达标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参保企业,分类落实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六类市场主体按60%返还。政策实行“免申即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流程透明高效。截至5月底,已为173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36.6万元,稳定岗位9422个。
扩岗方面,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同样“免申即享”。同期,已为30户企业发放扩岗补助9.15万元,惠及61人,有效带动青年就业。
技能提升方面,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领补贴:初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不超过2000元,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只享受一次,每人每年限一次。实行“指尖办”,后台核验证书,资金直达个人账户。已向760名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23.24万元,有力激发劳动者提升技能积极性。
兜底保障方面,持续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大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当月即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最低缴费档次费用,通过“先缴后补”模式,已为16人代缴养老保险10.11万元,实现从失业到退休的无缝衔接。同时,2021年1月1日后退役未及时就业的退役军人,办理失业登记后,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已为24名退役军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0.12万元,有力保障了退役军人就业空档期的基本生活。(韩云玲、关毛毛、黄迪)
来源:通辽市委宣传部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表彰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表彰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全文如下: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务实担当、奋勇争先,进一步凝聚起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强大合力,自治区党委决定,授予卢金柱等97名同志、追授王辰杰等3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王俊伟等100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党委等147个基层党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全区各条战线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传承发扬了党的光荣传统,充分展示了全区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生动彰显了各级党员干部的良好风貌。…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