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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新政策4月实施 围绕两大核心优化

2026年04月02日11:01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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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呼和浩特4月2日电 (刘艺琳、实习生邬晴)2026年4月,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正式落地,此次政策围绕租房提额、品类扩容两大核心优化,分4月1日、4月10日两批施行,切实释放公积金惠民红利。

新政大幅上调租房提取额度,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且无自住住房的,普通职工按缴存地分档上浮30%,市中心及各铁路服务部年提18200元、市属各旗县服务部年提13000元。多子女家庭、“英才兴蒙”工程等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18-35岁青年人,租房提取额度额外上浮50%,两类缴存地年提额分别为21000元、15000元。

居民在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具体政策。实习生 邬晴摄

居民在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具体政策。实习生 邬晴摄

4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品类进一步扩容,新增自住住房物业费、采暖费提取业务,同时支持提取资金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上述业务均以家庭为单位办理,物业费、采暖费提取最多可选两套自住住房,每套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所有品类提取金额均不超过实际支付数额。

4月10日起,新政再增惠民举措,缴存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同一小区的配套车位,每套住房限配不超两个车位,提取金额不超实际支付费用,个人间的租赁、买卖行为不支持提取。

新政相关业务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缴存职工可提前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政策及业务咨询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此次新政是呼和浩特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务实举措,精准对接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切实为缴存职工安居减负,让公积金制度更贴合民生所需,全方位护航群众居住品质提升。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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