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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林少春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6年01月30日09:29 |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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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年龄原因,林少春同志提出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少春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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