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同意于长洪等同志辞去自治区政协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5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01月18日09:09 | 来源:内蒙古日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同意于长洪等4名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于长洪 王贵印 白清元 魏 军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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