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健全制度机制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人民网呼和浩特11月21日电 (记者 寇雅楠)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专场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高占胜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自治区民委在健全制度机制,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方面的相关工作。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寇雅楠摄
据高占胜介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民委围绕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锚定办好两件大事,开展10项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行动,实化28项具体举措,把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贯穿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各项举措中。
一是夯实法治基础,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紧扣主线要求,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标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贯穿于地方性法规立法全过程。根据国家层面立法进程,适时启动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政策法规调整完善机制,持续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完成对63件自治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基础。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理论研究,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扩容提质增效工程,自治区研究(培育)基地由8家增至19家。推进“健全五大机制、提升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构建“研究中心+基地联盟+研究基地”工作机制,建立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出台宣传教育具体举措;制定传承保护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意见,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书系出版工程,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夯实理论基础、打牢思想根基、注入文化内涵。
三是加强基层治理,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持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开展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出基层创建工作品牌396个,初步建成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民族团结+基层治理”工作模式,指导基层建立“红石榴+”议事平台,成立“民族团结之家”综合服务体,开展各族群众团结共事“微活动”,涌现出红石榴驿站等阵地23类1000余个。持续举办“石榴籽e起来”“和美北疆、守望相助”基层服务活动,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有机融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中,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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