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四部门发布民生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和成效并答记者问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1月1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专场,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举措和成效,并就下一步如何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做好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深化人社领域改革任务落地、深化供热领域及卫生健康领域等方面的改革政策,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内蒙古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在完善制度设计、提高供给能力、优化管理服务、加强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农牧厅等13个部门围绕“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细化“健全县乡村家庭养老服务网络、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强化工作保障”四方面17条具体举措;创新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新模式,截至10月底,全区累计建成苏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570个,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6217个;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新质效,印发《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措施》,安排中央福彩公益金4308.75万元用于旗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工程建设、维修升级消防等基础设施。还将在推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上持续发力,通过优化布局、提升改造、拓展功能,加强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自治区人社厅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制定深化人社领域改革实施方案,围绕牵头改革任务,提出了36项具体举措,目前实施社会保险业务“同审统办”、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盟市级统一管理等改革举措已出台并取得积极成效。自治区人社厅将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快推动出台自治区关于推进就业领域综合改革意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积极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政策,自治区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意见》,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多措并举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农牧民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障,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工作;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
“温暖工程”实施以来,内蒙古取得了积极成效。到10月15日,全年计划实施的528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按时开栓供热,目前,全区供热运行整体稳定,供热质量明显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区供热领域改革,巩固“温暖工程”成果,做好温暖工程后半篇文章,自治区住建厅要重点抓好供热期间的精准服务,探索开展全域智慧供热示范点,尽快试出经验和成果,逐步向全区推广。同步研究制定自治区智慧供热标准,实现“源、网、站、户”全链条智慧管理。探索建立计量供热收费、管理和宣传体系,逐步实现“精准供热、按需供热”的目标,打造节能、舒适供热新格局,推动全区供热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自治区卫健委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9个方面主要任务、35项落实举措全部启动,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分布检查、集中诊断”、托育服务新增托位等任务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握和推动卫生健康工作,落实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9.1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从保障全区最广大人民群众可感可及出发推进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系统连续、公平可及的卫生健康服务,一手抓引进区外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一手抓做强区内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统筹推动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等改革任务,提升全区各族群众健康福祉。(记者 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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