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提标提技双发力 稳岗扩岗保民生

“我今天来想咨询一下咋申请失业金,工作人员就告诉我提高待遇的好消息!”来通辽市人社局办事的李先生说。
2024年8月,通辽市按照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全面完成失业保险待遇调标工作。将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的发放标准由1782元/月提高至1881元/月,第13-24个月由1584元/月提高至1683元/月,平均每名失业人员月增发99元。今年1-8月,全市累计为348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593.74万元,其中8月调标后增发21万余元。
年初以来,通辽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政策早发力,百姓早受益。落实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将依法办理登记的社会组织等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参保范围,为领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代缴医保费。1-8月,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4.8万余人,支出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705.15万元。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岗位、促就业”作用,通辽市多措并举,同时将援企稳岗政策落到企业、服务群众、见到实效。1-8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市累计减免失业保险费15136.52万元,为1292 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591.88万元,稳定企业岗位 61284个,发放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411.25万元,惠及2633人。
下一步,通辽市将聚焦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青年群体就业,全面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对企业吸纳应届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在经办过程中不断优化服务,兼顾线上线下,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模式,确保各项补贴资金方便、快捷、规范、安全发放到位。(丁琪)
来源:通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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