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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线上房展会即将举行

2024年06月12日12:05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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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气会现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供图

通气会现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供图

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12日电 (记者 寇雅楠)6月11日,2024年呼和浩特市“宜居筑梦·畅享青城”线上房展会新闻通气会举行。据介绍,本次线上房展会由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业协会承办,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商务局协办,从6月18日开始,至7月18日结束。

活动通过线下组织启动仪式,线上实施房产展销的形式,同步结合“青城好房子”巡礼评选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等多主题活动展开。

此次房展共有25家开发企业的28个项目及7家中介机构报名参加,新建商品房源共计12316套,1568737㎡(其中住宅性质房源11782套、1507174㎡;商业性质房源534套、61562㎡)。二手住宅房源210套。此外,还有2个项目将以“纯展示”的形式参展。

据介绍,房展会期间的优惠支持政策,除原有的购房契税补贴、人才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换购补贴、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以外,另推出了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消费券补贴、参展项目个性化优惠等多项补贴政策。

为便利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税收政策,税务部门提供了一系列服务举措。一是通过简化资料报送,提供预填服务。依托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的完税信息资料,为纳税人提供申请表项目预填服务;二是根据系统预填、纳税人填报并确认的相关信息,自动计算应退税款;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提醒并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请退税、享受税收政策。

关于购房消费者“家电券”的领取方式、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购房消费者在6月18日-7月18日期间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房(仅包含住宅性质房源),并在8月18日17时前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后,8月18日-8月3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含定/订金)或全款支付凭证(交款日期在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网签备案查询证明到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三层A区1、2、3号窗口登记领取“家电券”(1万元/套),一券一码,不得重复使用。

购房消费者领取“家电券”后,在9月1日-9月30日期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家电券”原件,到承接“家电券”核销企业门店选购家电产品,“家电券”有效期为9月1日-9月30日,购房消费者须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核销并完成提货,过期作废。

“家电券”核销企业门店名单将在6月30日前确定,并在“家电券”上进行标注说明。承接核销企业门店核对网签备案合同、“家电券”、购房人信息准确无误后,对购房消费者“家电券”进行核销并收回“家电券”原件。

“家电券”使用时间是9月1日-9月30日,有效期为一个月。购房消费者到店核销“家电券”时,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家电券”原件。每张“家电券”额度为1万元,消费金额超出券面数额需补差价,消费金额未超出票面部分不予折现。

关于购房补贴及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的相关情况。购房补贴是指6月18日至7月18日,购买参展住宅性质的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是指6月18日至7月18日,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购买参展住宅性质的新建商品房,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以上2项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上述2项补贴流程为购房人先行支付购房款,并于8月18日17时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可在8月20日9时至10月31日17时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含定/订金)或全款支付凭证(交款日期在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网签备案查询证明(房产交易中心三层33-35号窗口查询)和多孩家庭证明(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三楼1、2、3号窗口申请。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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