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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音|网友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有回复了 内蒙古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人民网记者 张聿修
2024年04月25日10:06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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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购药遇难、看病排队时间长、医保账户如何共济……近日,内蒙古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了看病就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对此,内蒙古各地各部门回应网友诉求,积极解决,改善看病就医条件。

异地奔波购药难盼解决 回应:视特殊情况 可将购药处方量适当延长

“本人母亲患有精神抑郁症多年,目前病情相对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劳拉西泮片帮助睡眠。”网友留言表示,内蒙古第三医院将第二类精神药品(包括劳拉西泮片)单张处方调整为最多可开7日常用量,而之前的单张处方最多可开30日正常用量。

“我工作生活在包头市达茂旗,当地医院无法提供此类药品,只能每月到呼和浩特市购药,现在处方药调整后,需要每周去,极为不便,也增加了交通费和挂号费用。”网友留言,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购药问题。

网友留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答复。

网友留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该网友留言作出回应,近期国家、自治区下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要求:“麻醉药品、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第三医院)于3月1日由每张处方开具二类精神药品4周量调整为1周量,主要是基于执行文件精神和患者用药安全考虑,因为二类精神药品大剂量使用易引起共济失调、震颤等,长期使用会引起心理、躯体依赖,甚至成瘾。

鉴于《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处于试行阶段,根据网友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网友的购药诉求需经医师充分评估用药安全性,且注明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可将要购买的二类精神药品处方量适当延长,最长至4周。

医院抽血排队时间长 回应:进一步优化调整化验流程

“3月17日周日来医院抽血,人非常多,采血窗口只有两个在正常采血,等报告也得排队。”一位网友在就医时发现了问题,提出建议,希望采血窗口数量和实际就诊人数相匹配。

网友留言,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作出答复。

网友留言,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作出答复。

对此,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回复表示,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进一步优化调整化验流程,逐步缩短检验报告时限,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一是动态调整医务人员岗位人数,周日采血组值班人员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3人,化验组值班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5人,同时根据患者人数,二线班随时上岗。二是严格按照检验报告时限(TAT)要求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加快完善检验急诊组的建设,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咨询医保家庭账户共济 相关部门回应详实获点赞

有网友通过“领导留言板”咨询医保相关问题,“在给未成年子女看病时,怎么使用家长的医保账户结算?”

网友留言,包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作出答复。

网友留言,包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作出答复。

包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详实解答网友疑惑:授权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方法一:通过网上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地方专区中的内蒙古专区”,在“业务办理”栏目中找到“业务经办”,点击“家庭账户共济”,点击进入“共济授权”办理即可;方法二:持卡授权人可在包头市二级(含)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窗口和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共济业务,与个人账户共济的授权使用人进行账户共济绑定/解绑。在使用时,使用人需出具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已激活的医保卡,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先由使用人个人账户支付,使用人个人账户资金为零或余额不足支付本次医疗费用的,由授权人个人账户直接联网支付。

网友作出评价

网友作出评价

“工作人员解释得很全面,感谢工作人员的回复,并且帮我查询相关结果。”网友留言表达感谢。

您在看病就医时是否遇到了急难愁盼问题?欢迎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难事、烦心事说一说。

(责编:张聿修、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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