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保障儿童合法权益重大部署,聚焦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系统谋划、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全区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完善制度促规范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设定目标、明确任务,对提升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将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和“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境儿童关爱帮扶行动,通过年度考核和帮扶行动,提升机构精细化服务水平。围绕机构管理中的短板弱项和风险点,制定《儿童福利机构出入院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强化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通知》《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未成年人送养和收养工作规范》等制度措施,实施常态化监管,促进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整体建设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全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体系建设骨干力量培训班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班、儿童福利机构专题培训班、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和档案建设推进会、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项目执行能力提升专题讲座等项目培训,重点围绕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机构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授课,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提升机构精准化管理水平。
部门联动提能力
拓展养育模式,提升养育能力。全区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大家庭”突出“定向养育”,按照儿童年龄、性别等进行分区养护,同时设立模拟家庭,突出“小家庭”情感关爱,截至目前,已有100多名孤弃儿童生活在32个模拟家庭,感受家庭的亲情和温暖。
开通“绿色通道”,强化医疗救治能力。联合自治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自治区级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急危重症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症儿童及时救治。
坚持分类施教,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各儿童福利机构通过设立特殊教育机构,内设特教班,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全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12个儿童福利机构中共有特教班2个,特殊幼儿园3个,特殊教育中心1个,特殊教育学校1个。全区机构内儿童接受特教学生共计276名,参加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儿童59名,机构内特教老师91名。乌兰察布市儿童福利院设立的特殊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面向社会招生,更好地惠及社会困境儿童。
纳入定点服务机构,提升康复能力。协调残联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10家儿童福利院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全区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服务机构比例达到83.3%。包头市等地儿童福利院对社区残疾儿童开展筛查、评估、康复等服务,实现从服务院内儿童向服务社区残疾儿童的拓展。赤峰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康复中心面向社会收治脑瘫、自闭症、智力低下患儿,2023年实际占用床日数7483日,治疗有效率100%。
加强社会安置,鼓励成年孤儿融入社会。联合自治区教育厅等11个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对于社会化安置的成年孤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社会化安置补贴,用于补助安置对象基本生活、社会保险、购买(租住)房屋、购买生活必需品等费用支出,帮助成年孤儿融入社会、走向社会。
交流合作促发展
深化“沪蒙合作”。举办了“沪蒙情深 ‘童’看上海”主题夏令营活动,沪蒙两地的孩子们开展了充分的互动交流。召开了沪蒙两地儿童福利领域“结对援助项目”座谈交流会。组织骨干力量从儿童福利政策创制、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教育康复和安置评估等方面为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授课,为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提供了有益借鉴。
加强“京蒙协作”。联合北京市民政局邀请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实务工作者就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风险防范及安全管理进行分享介绍。同时加强京蒙两地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交流合作,邀请北京城市学院导师为自治区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进行了“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项目执行能力提升”专题讲座,为全区儿童福利机构高效转型和创新发展开拓了思路,提供了支持。(刘欢)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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