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党组组织召开中国妇女十三大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行前培训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国妇女十三大将于2023年10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
10月20日,自治区妇联党组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中国妇女十三大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行前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全区出席中国妇女十三大代表的思想认识,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意识,确保各位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

上午,邀请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原一级巡视员、教授,现任内蒙古学研究会会长胡益华讲授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专题课程,对《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进行了系统辅导,通过培训,促进各位代表切实增强理论自觉,深刻学习领悟其中蕴含的真理伟力、人民伟力、实践伟力,深入理解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道理学理哲理,转化为履职尽责、代表全区广大妇女建言献策的神圣使命。

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作了行前动员讲话,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儿童事业、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精神,讲解了在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下内蒙古自治区34名代表产生过程,阐述了自治区党委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介绍了近年来自治区妇联开展的重点工作。
王芳要求各位代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肩负的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充分发挥各领域专业优势,带着全区1177万妇女的嘱托和希望,参好会履好职。同时希望各位代表严守纪律,树立好内蒙古妇女良好形象,充分展示北疆巾帼风采。

王芳强调,34名代表就象34颗火种,遍布在祖国北疆118.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希望各位代表原原本本将大会精神带回内蒙古,宣传贯彻到各领域妇女群众中,带到全区1177万妇女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凝聚起北疆巾帼磅礴力量。

中国妇女十三大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包括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林怡同志在内共有35名代表。内蒙古34名代表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22名(占64.7%),少数民族(含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15名(占44.1%),高级职称10名(占29.4%),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获全国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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