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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音|网友建议加强生态环境整治 内蒙古生态环境部门详实回应

记者 刘泽 张聿修 赵梦月
2023年07月25日08:22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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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近些年来的生态建设初见成效,大家的生态环保意识也日益增强,但是工厂污染、河流污染等现象还时有存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继续加大环境整治和处罚力度,留给子孙后代一个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的大美内蒙古。”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对内蒙古生态建设提出建议。

网友留言。

网友留言。

收到网友留言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出答复。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有力推动了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截至6月底,全区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77件,处罚金额5167.89万元,查处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件。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留言作出答复。

下一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方面,制定实施《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积极推进钢铁、焦化企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和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回头看”,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秋冬季秸秆禁烧管控,推进重点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碧水保卫战方面,深入实施《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落实国家流域规划涉及自治区重点任务。深化水环境形势分析会商与预警督办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不达标水体治理,持续推进“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综合治理保护。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年底前完成黄河流域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净土保卫战方面,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对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关闭企业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管控。围绕黄河、西辽河、海河等重点流域实施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地下水国考点位周边环境状况分析和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加大对“一湖两海”、察汗淖尔湖、黄河流域、乌海及周边地区、腾格里沙漠地区、各级转办督办频发的地区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的执法检查和帮扶力度,特别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举措精准挖掘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两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造假问题、垃圾填埋场等领域专项执法工作。认真做好12345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着力解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加大投诉举报案件盯办督办力度,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力度。严格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年底前完成4个盟市督察工作。抓好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执行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施年度专题报告制度,开展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自治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您还有哪些建议?欢迎来“领导留言板”聊聊。

(责编:张聿修、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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