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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六措并举”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023年02月21日11:28 | 来源: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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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确定的330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通辽市制定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闭环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确保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推行分工负责抓落实。《意见》明确要求,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协调调度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营商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市级领导按照分工负责调度督促包联地区、指标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指标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监督责任部门工作落实、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和督促各地区指标落实;责任部门接受牵头部门调度,负责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各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承担属地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落实的主要责任。

  推行清单管理抓落实。《意见》明确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各项任务坚持清单化管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从政策文件制定、落地实施印证、数据成效提升和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等维度确定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标准。指标牵头部门每月要更新任务清单,由市营商办负责及时梳理汇总需市分管领导协调推动和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形成“梳理任务——汇总问题——跟踪督促——推进落实”的工作闭环。

  推行分级调度抓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市长每月调度各副市长工作推进情况;各副市长每月调度推进分管部门单位和包联地区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牵头部门要每月调度责任部门指标提升工作情况,并与责任部门共同调度旗县级对口部门任务推进情况,每月汇总通报工作进展并报市营商办备案。

  推行盯办督办抓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市营商办要每月通报各项指标牵头部门和属地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迟缓、推进不力的,按照“三单一函”程序做好提醒、催办、督办等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上报工作进展的,向责任部门发送“提醒单”;经提醒仍未上报的,向责任部门发送“催办单”,并抄报市分管领导;经催办仍未上报的,向责任部门发送“督办单”,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不到位的地区或部门单位,进行分级约谈,并将约谈结果报组织部门备案,视整改完成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发送“移交函”,依法依规启动追责程序。

  推行督查调查抓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市委办公室要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每季度对指标任务完成进度、完成质效情况,按照一定抽查比例开展专项督查检验,形成督查报告、督查通报、处理建议,签字背书报市营商办运转。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分别在7月和10月各开展一次专项调查,精准查摆问题,及时查缺补漏,促进整体优化提升。审计部门要每年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审计,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审计监督全过程,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政策措施落实。

  推行专项监督抓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同步跟进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情况,坚持常态监督与监督攻坚相结合,及时组织调查市营商办移交的相关线索,派发监督重点工作清单,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一体落实,助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杨永利)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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