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这十年”:群众居住条件持续改善 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辽市住建事业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群众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日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十年来,通辽市致力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为困难群众安居托底。坚持公租房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全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26762套,先后有近3万户困难家庭住进公租房,累计有24590户困难家庭领取了租赁补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市累计改造棚户区461个,建设11.84万套住房,让30多万居民搬离了低矮破旧的棚户区,住进了配套齐全的小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租房,于2022年启动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69套(间),将解决2000名产业工人的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十年来,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从16.45万人增长至21.02万人,增幅28%;缴存总额从57.63亿元增长至286.48亿元,增幅397%;贷款总额从74.20亿元增长至237.02亿元,增幅219%,助力15.03万缴存者购房安居。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十年来,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00亿元,商品房累计开工2841万平方米、累计竣工1623.53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41.38平方米。自2019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已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87个,完成投资5.75亿元,惠及居民68151户,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坚持城乡统筹,城乡旧貌换新颜。2017年,中心城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十年来,通辽市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09.7亿元,全市建成区新建市政道路510.25公里、供水排水管道1004.9公里,建成区新增园林绿地面积1814.07公顷,一大批城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等城镇基础设施相继建成,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城镇生态环境逐年改善。十年来,全市累计建成城市公园14座,其中,中心城区7座,全部为市民免费开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长6.1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长9.83个百分点,辽河公园、西拉木伦公园、人民公园、市民公园、森林公园等综合性公园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热门打卡地。中心城区于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辽河公园建设项目荣获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22年,中心城区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等小区域“见缝插绿”打造口袋公园100处,让市民群众享受到出门见绿、移步入园的“微幸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辽市努力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和平安交通建设,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初步实现了网络化,旅客运输实现了安全、便捷化,农村居民出行服务实现了基本均等化,基本形成了安全、便捷、高效、智慧、绿色为特征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十年来,全市累计完成公路建设投资430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27万公里,公路网密度38.3公里/百平方公里,位列全区第三。通辽市已建成金宝屯至查日苏、好力堡至通辽至鲁北和大沁他拉至白家湾子等4条高速公路和舍伯吐至哈根庙及省际大通道等8条一级公路,中心城区至旗县城关镇全部通高等级公路,通辽至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实现了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全市91个苏木乡镇、2104个行政嘎查村提前实现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目标。推进公交事业改革,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开通学生公交专线,推进公交城乡一体化发展,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倡导“绿色出行”,切实解决了广大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13家公交企业,公交车1064辆,公交线路196条,公交线路总长度达到6890.5公里。落实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干线公路减免通行费近亿元,经市政府审议出台了《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了对出租汽车、网约车客运模式的监管。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梳理权责通用清单,确定了“一次办”事项和“马上办”事项,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得到优化。道路从业资格人员考试实行当天考试当天发证,“货车司机从业资格证年审不能异地办理”等五项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和“跨省通办”,实现了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记者 邵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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