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积极构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保护工作体系
新闻发布会现场。实习生宋雪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16日电(富丽娟、实习生宋雪)6月15日,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据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全区上下深化对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积极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全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形成高位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推动完善政策制度和保障措施,着力健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二、强化部门履职、协同配合,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体系
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履行尽责、主动作为,做实做细“六大保护”各项重点任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
三、强化兜底保障、分类施策,全力推进新时代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为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了自治区首个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提出儿童兜底保障、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基层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四个方面20项具体指标。推动实施儿童福利保障、儿童监护、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建设、儿童福利工作队伍提质、儿童服务升级六大工程,为“十四五”期间全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描绘了发展蓝图、明确了目标任务。
据介绍,内蒙古将认真履行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与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适时组织召开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会等,加强研究谋划,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坚决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事件、恶性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的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问题及苗头能够及时发现和稳妥处置。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