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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开展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

2022年05月25日11:38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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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日常巡查。

为有效改善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环境,构建安全、文明的客运出租行业运营秩序,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从2022年5月9日开始,到2022年8月16日结束,为期100天的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

针对此次行动,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呼交执法发〔2022〕20号)。 据悉,此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的内容包括,打击巡游客运出租汽车非法营运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擅自安装出租车牌照、顶灯、计价器假冒出租车行为;火车站、飞机场、汽车客运站、医院、商圈、酒店、高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营运的车辆;异地经营、拒载、绕道、宰客、破坏计价器、擅自提价、违法安装跑得快、不规范使用空车标志等违章行为;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严厉打击通过威胁、暴力攻击等手段或借助黑恶势力破坏出租汽车正常经营秩序行为。

同时,整治违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冒用他人网约车经营许可证件违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

此外,对网约车平台违规经营行为也在此次整治范围之中。包括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未按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及要求新增注册不合规网约车;未按要求建立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保障、规范经营承诺、治安防范、投诉处理等制度;未按照规定保证网约车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开展驾驶员岗前培训、日常教育;未按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等行为。

整治出租汽车运营及驾驶员文明行为。包括车容车貌差、随意张贴广告、不按规定套装座套、不及时清洗座套等行为;驾驶员在营运期间饮酒、抽烟、接打手持电话、使用对讲机聊天、向窗外抛物、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不进行车辆通风消毒、不登记乘客信息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行为。(王慧)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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