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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坚决打好问题整改“硬仗”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2021年12月20日09:42 | 来源: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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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市旗两级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时限、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截至2021年11月,全市26项整改任务,已由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销号23项,已完成整改正在履行销号程序2项,正在整改1项。目前,通辽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成率保持在全区前列。

  围绕问题整改,多措并举推进任务整改落实。为切实保障自治区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辽市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强化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旗县上报、部门审核、政府专题审议”的验收销号程序,各市直牵头监管部门制定并印发了专项验收销号标准,逐项问题明确验收销号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达到的整改工作成效,为验收销号工作提供了文件依据。目前,督察组移交通辽市的有关问题线索均已调查处理完毕。

  2021年3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通辽市2020年完成整改的23项任务进行集中审议并同意履行销号程序。近期,市政府还将召开专题会议对2021年度新增完成的2项任务履行销号程序。

  针对通过研判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预警督办,保证问题整改落实落地落到位。

  着力补齐短板,专项盯办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针对通辽市正在整改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问题”,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整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多次委派专人赴各旗县市区实地踏查,主动对接市水务局、住建局沟通协调水源地建设标准和要求,通过先期勘查,并结合水源地建设情况,通辽市确定了“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水源地整改总要求。对历史问题较多的水源地,将系统谋划通过水源地置换方式予以彻底解决。

  截至目前,全市12处旗县级以上水源地中,库伦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复;开鲁县、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技术报告已按要求上报自治区政府待批复;科左中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正在开展水源地相关规划调整工作;扎鲁特旗、科尔沁区、奈曼旗、科左后旗、霍林郭勒市共计9处水源地正在开展或拟开展水源地置换工作。

  为加快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还积极协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旗县市区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00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已按照实施主体划拨至各地。

  下一步,通辽市将继续以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突破点,自加高压、倾力作为、真抓实改,切实把自治区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坚决打好问题整改“硬仗”,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记者 赵彦臻)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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