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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一旅游案件作为指导案例在全国推广

2021年10月12日09:33 | 来源: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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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六类旅游执法指导案例,包括以康养活动招徕旅游者、购物送旅游、网络招徕、旅拍、“不合理低价游”等执法案例。其中,通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的一件旅游案件,经过评选,从758件案件中脱颖而出,成为文化和旅游部6件旅游执法指导案例之一在全国推广。

  获评案件涉及网络招徕。5月18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快手平台短视频内容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鲍某某通过快手短视频面向社会公开招徕游客,从事旅行社业务。根据鲍某某发布的旅游信息,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取证。5月20日,根据当事人此前在快手平台发布的信息,执法人员对停放在科尔沁区站前派出所公交总站的一辆旅游客车进行检查,经查,车上11名乘客均为前往五台山旅游的游客,组织者就是鲍某某,旅游客车为其个人租赁。随后,执法人员要求鲍某某提供派团单或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鲍某某无法提供,据此,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旅游活动,并将旅游费用现场退还给游客。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调查、询问、取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类型案件属于新型案件,全国没有相关案例可以借鉴参考,案件的成功办理,打响了整治网络主播违法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第一枪,为全国文化执法战线的执法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实战经验,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同时,该案件获评旅游执法指导案例,也是文化和旅游部对通辽市旅游执法工作以及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充分肯定。(记者 张宇曦)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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