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

2021年03月23日10:24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内蒙古检察机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陈立庚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23日电(陈立庚 齐浩男)3月2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通报全区检察机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情况,发布全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五个典型案例。

内蒙古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介绍了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20条措施”主要内容。“20条措施”分别从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慎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加大惩治侵犯企业产权犯罪力度,切实保障企业及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涉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五个部分,对检察机关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具体要求。

内蒙古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通报了近3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情况。2018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检察服务措施,增强服务保障针对性。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升司法保护质效,建立民营企业涉法维权“绿色通道”,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三是建立“亲清互动”工作机制,做实为企司法服务。完善与各级监委的衔接协调机制,健全检企服务对接机制,坚持做到“问检于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为企业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四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内蒙古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作厚通报了近3年来全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五个典型案例。张作厚表示,通过发布这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能够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贯彻“少捕慎诉慎羁押”“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等司法检察理念,对实践提出的一些疑难复杂性问题予以回应,能够指导类案司法实践,为民营经济保护提供实践参考。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