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零容忍”

2021年01月30日20:15  来源:学习强国
 

2017年7月,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渡口镇城西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某组织召开会议决定,通过虚报玉米种植面积套取补贴款,以解决因挪用导致尾欠村民银行贷款保证金的问题。2020年9月28日,磴口县纪委给予马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1月,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挪一村十一组组长牛某某在代收新型农民养老保险过程中,多收取贾某某养老保险费2000元,未及时退还,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8月3日,杭锦后旗头道桥镇纪委给予牛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立即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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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就集中查处整治哪个领域,什么问题群众意见大,就下决心解决什么问题。”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要求。

据悉,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生在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职能部门涉及民生领域信息不公开、窗口单位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三务公开”不透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直指扶贫、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房产交易、征地拆迁、交通出行、民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督、司法诉讼多个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

巴彦淖尔市明确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牵头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谋划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所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市纪委监委对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开展整治不彻底的地区和部门定期进行通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做到责任落实不走样。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近年来反映民生领域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摸底,仔细甄别核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规范化管理,对属于职能部门范畴的问题及时移交、督促整改规范,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职能部门还加强联动,围绕治理任务,根据职能职责,分别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扎实开展相应领域的治理工作。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劲头不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整治不手软、见成效。截至目前,巴彦淖尔市共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80起,处理2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7人,组织处理119人,通报曝光39批次70件次,有力地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将持续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以更大的力度、更大的精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崔振武表示。(支茂盛)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