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与张家口市签署《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11月10日09:33  来源:内蒙古日报
 

11月4日,在第七届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区域合作联席会上,乌兰察布市与张家口市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察汗淖尔生态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了《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共享共治。

察汗淖尔属于内陆咸水湖泊,位于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和张家口市尚义县交界处,湖盆东北约17公里,东南约5.5公里,约2/3在商都县,1/3在尚义县。

两市按照国家联合调研组反馈的《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方案》,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和特色,互相尊重,按照合作事项推进区域合作,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推进相关合作事项落实。

框架协议包括10项内容: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将察汗淖尔流域作为高效节水灌溉的重点,大力推广应用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加强土壤墒情实时监控,提高滴灌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地下水治理。全面清查流域内机电井数量,关闭察汗淖尔湿地周边乡镇范围内的灌溉机电井。加强取水管理,严控新打机电井;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科学核定农作物耗水指标,压减蔬菜、甜菜、马铃薯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燕麦、杂粮等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积极发展草饲畜牧业。对质量等级低、种植效益差的耕地实施粮改饲,推广种植苜蓿、青贮玉米、青莜麦等,延长产业链,承接农业转型升级;稳妥实施退耕还草。在合理评估流域生态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推进退耕还草任务。针对退耕后可能出现的农民收入降低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光伏草牧业,确保农民生计有保障;推进察汗淖尔湿地保护。全面开展湿地摸底调查,制定保护方案,细化保护措施。流域内相关旗县严格采取禁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垦、毁林和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统筹考虑察汗淖尔流域湿地、草原、森林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察汗淖尔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合理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加强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能力建设,开展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加区域降水量和流域水资源量;调整林木树种。对流域内退化的防护林、残次林和人工栽植的杨树等高耗水树种,逐步调整为耐旱耐寒的灌木等树种;加强河道治理。对流域内河流的河道进行疏浚,多渠道增加入淖水量。

为了更好促进合作,双方政府建立了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区域合作事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双方区域合作部门建立协调制度,牵头负责双方日常工作对接,协调推进合作事项进展,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察汗淖尔生态保护措施,协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协同加强监管。(记者 皇甫美鲜)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