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设立60个受理站加快推进房地产遗留项目分户工作

2020年10月28日09:54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交完税就可以办本了,没想到能够这么方便快捷。5个工作日内,我就可以拿到自己的房屋产权证了。”10月27日上午,在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大台什路社区001号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亿科2010住宅小区业主胡海英正在递交材料。

  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登记(分户)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呼和浩特市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转移登记(分户)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市四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不动产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40个,人员由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税务局以及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组成。另由市税务局设立20个不动产驻税务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包括市四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原有的5个受理点),人员由市税务局各分局和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构成。

  对已办理大产权的项目,经过前期各区街道办事处的入户摸底,对摸底具备分户条件的,如原开发企业存在,政府督促开发企业做好宣传,材料收集,为居民办理分户工作;如原开发企业灭失,则由各区政府牵头,按小区逐幢逐单元在通告栏及单元门等处张贴通知,并告知办事群众该项目已经办理了大产权,具备办理分户条件,政府目前正在积极有序推动房地产遗留项目分户工作,为了避免办事群众扎堆提交材料,具体办理时间将会另行通知,逐幢进行办理。

  办事群众申请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登记);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买受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商品房网签合同或政府认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发票(收据、执行裁定书)。提交材料并完税后5个工作日内便可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设立40个驻社区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和20个驻税务大厅遗留项目(分户)受理站,充分体现出政府部门深入一线工作为民办事提供的便捷,可以让办事群众少跑路,方便就近在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税,早日拿到房产证。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在2021年底将会对房地产遗留项目具备条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的,做到应发尽发。 (孙岳龙)

(责编:赵梦月、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