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

2020年10月24日07:53  来源:内蒙古日报
 

  10月2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普办副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田新茹,自治区人普办副主任张建华,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四级高级警长姜仙,自治区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主任王成亮,就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情况进行发布,并答记者问。

  据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内蒙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积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担任组长的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普办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对接,联合印发国务院人普办有关文件,并结合内蒙古实际提出工作要求,为全区人口普查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支撑。

  目前,内蒙古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左右协同,上下联动的普查组织体系,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进行了细致核实。全区12个盟市、108个旗县(市、区)(含5个开发区)、1188个苏木乡镇(街道)成立了普查机构,形成全角度、多样化的宣传格局,并就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普查法规与纪律要求、入户技巧和普查工作实务、数据采集处理流程与程序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目前,全区选聘“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13.7万余人。截至8月30日,全区共划分普查区14426个,普查小区120371个,共标绘建筑物433.3万个。

  下一阶段内蒙古将继续依法普查,高质量完成入户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切实加强“两员”管理,确保“两员”队伍稳定高效。加快补足经费到位不足的短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成功。(记者 梁亮)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