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升级引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2020年09月02日09:29  来源:通辽日报
 

  近年来,通辽市不断优化升级引才政策,制定出台了《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待遇标准,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两年可聘用到事业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科研支持方面,引进的博士可获得最低55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提升人才激励水平,抓住重点、主攻难点,让做出贡献的人才得荣誉、有地位、受尊重,用市场化、专业化手段,为来通辽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全链条、全要素的支持,切实创造才至如归、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提升人才服务质量,整合各方面资源优势,设立引进人才服务“专窗”,推动各项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服务的集成、协调,向服务对象提供更规范、更高效的“一对一”服务,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优化引进人才住房、交通、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采取“专窗接待、专线电话、专网服务、专人负责”等工作措施,推进引进人才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通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记者 管炜)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