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抓好主责主业 强化“三不”机体

2020年08月31日15:36  来源:内蒙古赤峰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宁城县纪委监委一方面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疫情防控,一方面坚持守土有责,抓好纪检监察主责主业,不断加大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强化“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

常抓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思想防线。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和长效化。坚持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剖析警示会同步,有机结合案情公开与整改公开,突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以案明纪”,深层揭示贪污腐败的危害性、罪恶性,让党员干部见案自省、心存戒惧、谈腐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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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

实现硬性约束到自主自觉的转变,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自觉限制私欲的膨胀,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把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同开设警示教育课程、开展经常性提醒警示结合,从领导干部本人向家属子女延伸,共同营造廉荣贪耻、廉洁齐家的浓厚氛围。年初以来,开设廉政课堂9场,组织集体廉政谈话30次,分层级、分领域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25场次,印发廉洁自律提醒卡7期。

精抓监督检查,完善“不能腐”机制体系。以三“纲”五“常”为主抓手,抓深抓实“精准监督年”活动,让“不能腐”的机制体系更加丰实完善。三“纲”即: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评价相结合为纲;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相统一为纲; 坚持整改落实与标本兼治相融合为纲。

五“常”即:深化政治监督,常守忠诚之本;做实日常监督,常尽为民之责;融合四项监督,常汇贯通之法;引领其他监督,常用可借之力;搞好自我监督,常怀律己之心。突出派驻监督、“近人、近事”优势,统筹推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实化、细化、具体化,构建“全面覆盖、错而有序、高压紧凑”型监督模式,降低腐败的“成功率”。 截至目前,全县18个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18轮次,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91次,抽调人员组团开展拉练式检查1次,办理问题线索40件。组成2个工作组,对全县行业扶贫工作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共发现4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向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金融和投资促进局、住建局5个单位印发检查建议书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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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纪委监委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常委听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近期工作汇报。

严抓执纪问责,营造“不敢腐”法纪氛围。把握好防止问责“泛化”和“淡化”的关系。强化科学问责、规范问责,防止问责泛化。做到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分析研判、精准作出处置,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安全关,增强“铁案”意识。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防止问责淡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党纪法规为准绳,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年初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6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4人,第二种形态16人,第三种形态4人,第四种形态8人,分别占比82.7%、9.9%、2.5%和4.9%。把握好“处分”和“关怀”的关系。抓好处分执行的“延伸工程”,每半年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推动处分执行落地。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细化回访工作职责权限,规范回访工作程序和方式,加强对回访结果的综合运用,确保回访教育常态化开展、回访对象全面覆盖。给予开除党籍等党纪重处分20人,开除、撤职等政务处分3人,共占总处分人数的37.1%;开展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拉网排查1轮、“回头看”1次,发现问题18个;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组织回访5轮72人次。释放了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把握好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关系。完善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提高分办线索处置效率。加强交办问题线索管理,加大指导审核力度,防止一转了之、一看了之。采取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破解熟人社会等难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深化“同志式”谈话,严控“走读式”谈话,把办案安全隐患和风险降到最低。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45件,同比增长22.9%,经过耐心讲解政策、分析问题本质当场劝返信访举报10批11人次,引导分流涉法涉诉及个人诉求等业务外问题71批116人次。共处置问题线索156件,其中立案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组织处理49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收缴违纪资金220.5万元。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