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举办首届“检察产品评议沙龙”

2020年08月04日12:48  
 

7月3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在新城区检察院派驻脑包村检察室举办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产品评议沙龙”。自治区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七检察部主任张红霞、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局长吴长春、呼和浩特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王国华,以及来自八个行政机关的代表受邀参加本次活动。

什么是“检察产品”?

张军检察长多次提出“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概念,特别强调“要深入思考如何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上来谋划检察工作的发展,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农业产品的生产者是农民,商业产品的生产者是工人,“检察产品”的生产者就是检察人员,是检察官应用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完成法治产品检察环节的生产、加工、校验和修正,就是检察机关办理的一件件案件。

“检察产品”质量如何?需要大家来评议

商业产品的消费者是所有可能购买、使用该类产品的客户,而“检察产品”的需求者狭义上包括法律规定由其受理的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等;广义上则包括全体公民。“检察产品”好不好,需要社会各界来评价。因此,呼市检察机关首先推介了两件案例作为“检察产品”,接受受邀嘉宾的评议。

第一件“检察产品”是托克托县检察院推介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专项活动”。

第二件“检察产品”是由玉泉区检察院推介的玉泉区检察院诉赛罕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典型的“上游污染、下游受损”的环境污染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徐金平、自治区检察院第七部主任张红霞、市水务局法规科科长孙彩萍、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王慧副主任对这两件“检察产品”进行了评议。

如何打造更优质的“检察产品”?需要注入专业要素及整合产品资源

产品质量是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提高检察产品质量,实现精准监督效果,其中重要的一环是注入专业要素。“借助外脑”,由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支持是提升案件质效的有效举措。为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呼市检察院特从行政执法机关中聘任八位专家兼任检察官助理。值此机会,李永祥副检察长宣读了《聘任检察官助理的决定》,张忠明检察长为八位受聘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任书。这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工作要求,也是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的合力的实践探索。

“行政检察产品”作为一种法律产品,具有一手托两家、一心为政和的价值目标,而司法局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在沙龙活动中,张忠明检察长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吴长春局长在沙龙活动中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意在进行法律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监督长效衔接机制。

如何提升“检察产品”的使用体验?需要延伸产品服务

作为优质产品的提供者,需要不断提供延伸服务,比如售后服务等提升顾客的感知价值,增强顾客对品牌的认可度与支持度。对照这个要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产品”的提供者,不仅要做好“供后服务”,还应结合社会需求,触角前移,做好预防。换言之,不仅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实质性化解争议”的方式解决问题,还要发挥好“天然的社会普法者和犯罪预防者”作用,帮助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对于服务民营企业而言,就要做到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此,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决定围绕市委关于呼和浩特市作为“乳都”的定位与发展方向,设立“乳都卫士”检察联络室,全面开展乳业法律服务。市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梁群宣读了关于《设立“乳都卫士”检察联络室的决定》,并向伊利集团副总裁李健坤送达《法律风险提示函》。

首府“检察产品”怎么做?检察长有话说

在沙龙活动的最后,张忠明检察长对受邀嘉宾对本次“检察产品”的评议表示感谢,并对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今后做好供给检察产品环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服务保障首府高质量发展。二是重视“产品”品牌创建,有效提升社会认知度、认可度。三是做好“产品”延伸服务,持续扩大“青检品牌”影响力。四是谋划“产品”未来路径,不断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