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母亲河 内蒙古检察机关立案涉河湖生态公益诉讼案件883件

2020年07月04日11:35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呼和浩特7月4日电(富丽娟 齐浩男)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加强“河湖”治理司法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0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涉河湖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8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6件。

自2018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以探索构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蒙古检察模式为牵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联合水利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相继部署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和“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两个专项监督行动,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深入推动“一湖两海”综合治理,整改清理全区河湖“四乱”问题,全区河湖水生态安全和水资源保护得到了有效保障。

截至2020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涉河湖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8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6件,通过诉前程序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比例达到95.7%;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451.1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93.54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00.7万平方米,督促清理河道垃圾32.14万吨。

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跨区域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河湖全流域保护、全系统治理。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大视野,对内发展跨省区域合作,对外拓展与俄蒙国际司法协作,有效促进跨区域生态保护。

自治区检察院与晋冀辽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与东北三省检察机关协调联动保护辽河和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与河北检察机关联动维护首都区域饮水和生态安全;与沿黄八省区检察机关携手加强黄河跨流域协作;呼伦贝尔检察院与蒙古国东方省检察机关建立跨境河湖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跨境跨流域河湖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