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商务局“五项措施”推动自治区下放成品油零售资格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2020年07月02日19:52  
 

3月16日,自治区商务厅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商运字〔2020〕89号),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为切实履行好成品油流通管理职责,落实自治区商务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要求,确保审批工作不断档、不脱节,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推动成品油零售审批业务平稳有序过渡。

一、及时承接工作。国家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消费稳增长的重大举措。市商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和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承接工作小组,负责自治区下放石油成品油审批承接工作。研究下发了《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成品油经营有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商发〔2020〕32号),对我市成品油零售资格审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审批工作的连续性。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旗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成品油零售业务事项的初审工作,把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报事项初审关。市商务局根据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审批流程,认真履行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勘查、审批决定等职责。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守信承诺书》,若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依法依规审批。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成品油零售业务审批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认真履行职责,不增加任何受理限制条件,不增设办理环节。

四、加强沟通对接。在承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市商务局通过及时与自治区商务厅和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悉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对象”“权力类别”“审批工作流程”等具体内容,确保此项工作承接到位。

五、提高审批效能。市商务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将成品油零售服务类事项申报程序由旗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申请文件改为签署审核意见;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期限在法定时限内再压缩1/10;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服务类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再压缩1/5。审批效能的提升受到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者的一致好评。

鄂尔多斯市承接自治区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工作以来,市商务局累计审核办理成品油零售业务事项81项,其中符合要求按时办结57项,资料短缺通知补正7项,不符合申报要求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17项。按地区分,东胜区办结1项,达拉特旗办结1项,准格尔旗办结22项,伊金霍洛旗办结10项,乌审旗办结3项,杭锦旗办结4项,鄂托克旗办结12项,鄂托克前旗办结4项;按业务类别分,规划核准新建加油站2座、迁建1座、改扩建1座、主体变更5座,审核办结到期换证事项12项、遗失补领证3项、核准建成领证5项、一般性变更20项,办理核准延期手续8项。(王永明、秦川)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