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2020年06月03日09:45  来源:内蒙古日报
 

6月1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琪林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对照全国两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

李琪林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确把握立法精神;要做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和辅导解读工作,在全区检察系统内开展培训,将法律法规作为全体检察人员的基本遵循,进而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记者 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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