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长会议: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03月12日09:41  来源:内蒙古检察
 

3月11日,自治区检察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区检察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任务,研究部署2020年主要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和抓好队伍教育整顿为“主轴”,以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主旋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敏锐、审慎地办好各类影响性案件,与政法各机关同力实施“筑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严格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力度,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和医疗、市场、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自觉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更加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提高办理扶贫领域腐败犯罪案件的效率,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和“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对涉及环境污染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一并审查,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蒙古检察模式。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聚力深挖整治,紧盯举报线索、涉黑恶大要案和积年恶性命案不放,紧盯“打伞破网”不放,紧盯“打财断血”不放,认真组织开展重大案件涉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聚焦提质增效,对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律提前介入,认真审核把关,正确引导侦查,坚决防止前面扫黑、后面申诉纠偏问题;致力行业整治,积极参与矿产资源、生态环保等12个重点领域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协调配合,迅速跟进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办案机制。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煤炭资源领域涉权属、涉贿、涉税、涉环境破坏等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办理,严厉打击涉煤炭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探索建立涉检信访案件化办理制度,深化“千名检察官大接访”工作。加大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力度。要把社区矫正监督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采取“网格化+大数据”治理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水平。继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强内蒙古检察融媒体,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声音。
 
坚持理念引领和问题导向,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要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意识,自觉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及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提升监督权威。要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牢固树立“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监检衔接,深入推进巡回检察,进一步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以更大力度推进未检工作。
 
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和权威性,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检察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深化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质效,推动民事检察监督向纵深发展。
 
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把非诉执行监督作为基层行政检察的新增长点和破解基层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问题的突破口,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小专项”,促进解决地方非诉执行问题,带动基层行政检察工作发展。
 
要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发挥专项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倒逼,切实扭转地区不平衡状况。要把针对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重点要规范立案,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保证起诉效果。要把法定“4+1”领域案件办好、办扎实,同时积极、稳妥扩展新领域案件。
 
以教育整顿为牵引,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不断打牢思想政治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区《施办法》贯彻执行,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常抓不懈,持续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不断优化组织建设。充分履行协管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各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配备,配合推动市、县检察院任职满5年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易地交流任职。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和锻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晰团队中检察官的职责和权限,加快完善办案团队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办案团队规范化建设。
 

不断补齐能力素质短板。要抓好教育培训、人才引进、考核考评、智慧检务等各项工作,要开展好八省区蒙汉双语培训工作,打响擦亮内蒙古蒙汉双语特色教育品牌,培养更多的蒙汉双语人才。不断加强纪律作风整治,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推动全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有新的提升。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检察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功能,参与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区12309检察服务呼叫热线系统,打造便捷高效为民服务平台。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抓好基层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措施,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让基层一线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实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会议由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驻自治区院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各盟市地区院、基层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及环节以上干部在各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供稿: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法律政策研究室

摄影:郑维 任超折骁达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