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多措并举鼓励劳动者参加线上就业创业培训

2020年03月07日11:55  
 

人民网包头3月7日电 日前,为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在包头落地见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一系列贯彻落实举措,鼓励劳动者在疫情期间参加线上就业创业培训,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奠定基础。

在培训补贴对象方面,将企业职工(包括在企业工作的劳务、人才派遣人员)、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高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内中职(技工)学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补贴范围。

在培训方式方面,线上培训将采取分阶段培训的办法实施,理论课程采用“互联网+”的线上培训方式进行。课程中要融入2课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机构在疫情结束后需按照我市现行补贴性培训规定要求组织线上培训人员完成剩余实操培训课时,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能力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享受其余培训补贴。培训机构要合理安排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时间不超过总课时的40%,创业培训可全部在线上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班容量不超过70人,创业培训班容量不超过30人。职业技能和创业线上培训日培训课时最多不超过8课时。

在实施主体方面,经认定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线上培训,也可委托我市高中职(技工)院校和其它培训定点机构开展线上培训。自治区和本市规定范围内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就业重点群体培训,由我市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或培训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组织职工或就业重点群体通过国家、自治区公布的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培训,也可依托自有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并对线上培训质量和日常管理负责。

在培训审批和监管方面,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在开班前需通过包头就业培训管理信息平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学员信息进行实名制注册,并向属地就业服务部门线上提交培训申请,包括培训计划和承诺书。培训班由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负责进行审核审批、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备案,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负责对培训班实施监管。企业和培训定点机构在培训过程中要留存相关线上培训佐证材料,确保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作业答疑,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企业、培训机构和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要建立“钉钉”网络实名制班级群,对线上理论课程培训进行监督、考勤等管理。疫情结束后,线下实操课培训现场实行电子考勤和视频监控。学员《培训合格证书》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作为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的有效凭证。

为保障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顺利推进,包头市进一步简化了培训补贴审核拨付程序。企业和培训机构按培训方案组织参训人员完成线上、线下全部培训课程后,向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提供学习记录、申领培训补贴等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结束后,根据合格人数可预拨培训补贴标准的20%。待疫情结束后按照我市补贴审核条件和程序拨付剩余部分。对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两后生”中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按照每人100元/8课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与此同时,人社、财政部门将全面加强线上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采集培训数据,分析线上培训状况,严格监管线上培训过程,杜绝套取培训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对于虚假线上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培训平台及个人将依法依纪严惩。(张枨、李妮)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