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成立首个以牺牲民警名字命名的抗击疫情突击队

2020年02月05日13:10  来源:平安内蒙古
 

“我参加!我参加!我志愿加入何建华抗击疫情突击队。”誓言铿锵有力、震撼人心。

2月2日,兴安盟首个以牺牲民警何建华名字命名的抗击疫情突击队在突泉县公安局成立。突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王天军为突击队授旗,并为队员配发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橡胶手套和消毒灭菌等防护装备。

为进一步学习何建华同志无私忘我、甘于奉献、疫情当前我不退的担当精神,动员全体民(辅)警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向何建华同志学习的通知》,兴安盟公安局党委积极落实公安厅文件精神要求,发出“一个党组织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面旗帜就是一个何建华”的号召。

为进一步弘扬何建华同志的积极奉献精神和崇高的敬业精神,鼓励和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突泉县公安局决定,在何建华生前工作的突泉县汽车客运站公安执勤点成立临时党支部,突泉县公安局成立了以何建华同志命名的“何建华抗击疫情突击队”。突泉县公安局广大民警辅警积极响应,主动请战,纷纷表示“要以何建华同志为榜样,向他学习,我是党员,让我先上”,并写下请战书加入到“何建华抗击疫情突击队”。经过突泉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最终选派第一批12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加入到突击队。

突击队队员们一致表示,学习何建华同志积极奉献和崇高的敬业精神,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兴安盟各级公安机关表示,将以何建华抗击疫情突击队为旗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疫情在前、警察向前,疫情不退、警察不退”的担当精神,众志成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