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呼和浩特住房公積金重磅新政出台 三大惠民舉措助力安居置業 

2026年09月01日10:04 |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措施》(內政辦發〔2026〕19號),進一步保障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夯實引才留才保障、有效減輕家庭購房與還貸壓力,繼今年4月呼和浩特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上調、提取使用場景拓展新政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全方位釋放政策紅利,推出新一輪優化調整舉措,自2026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后續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要求適時動態調整。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1、將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50%,即雙方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150萬元,單方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90萬元。

2、對自治區“英才興蒙”工程一至六類人才、各盟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多子女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上述上浮50%的基礎上再上浮20%,即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80萬元,不再區分單方或雙方繳存情況。

3、申請人家庭貸款額度不受賬戶余額限制。

二、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房屋套數認定范圍以購房地旗縣區獨立認定(即以新城區、賽罕區、玉泉區、回民區、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和林格爾縣、清水河縣、武川縣為九個獨立認房單元)。

2、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現行首套20%、二套30%調整為首付比例均按20%執行。使用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首套20%、二套30%調整為首付比例均按15%執行。

三、拓寬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

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自住住房的裝修費用,家庭持有的《不動產權証書》在6個月(含6個月)以上且在5年(含5年)以內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屋裝修費用,提取標准按照房屋建筑面積1500元/㎡核定、上限20萬元。

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自住住房的更新改造費用。家庭持有的《不動產權証書》或《‌房屋所有權証‌》在20年(含20年)以上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屋更新改造費用,提取標准按照房屋建筑面積1500元/㎡核定、上限20萬元。

繳存職工家庭僅限申請辦理一套自住住房的裝修或更新改造提取業務,每套住房僅限申請辦理一次,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規定的提取上限。

本次政策調整持續夯實住房公積金民生屬性,更好滿足居民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才、多子女家庭多樣化住房消費需求,助力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從“購房”“租房”加快延伸至住房消費全生命周期,資金使用場景持續拓寬、使用效能持續釋放,公積金在提振內需、拉動住房消費、保障民生安居、賦能城市更新中的基礎保障作用愈發突出。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持續深挖公積金民生保障潛力,助力全市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杜瑞峰)

來源:呼和浩特市住建局

(責編:劉澤、張雪冬)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