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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針尖對麥芒”到握手言和

2026年07月29日09:21 |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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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綜治中心調解室內。

  一場延續了10余年的鄰裡借貸糾紛,在調解員、人大代表、法官等共同參與調解下畫上了句號。借貸雙方的手,時隔多年再次握在一起。

  “謝謝法官,謝謝調解員!”借款人聲音有些激動,“不僅幫我們化解了糾紛,更解開了心結。”

  相處30余年的鄰裡,因一筆35400元的借款生出了嫌隙。2011年5月,借款人妻子患重病,出借人念及多年鄰裡情誼主動伸出援手,約定月息3分。

  此后的10余年裡,出借人從未主動討要過利息,隻盼對方渡過難關后歸還本金。期間,借款人陸續歸還了19000元,剩下的16400元卻遲遲未結清。

  錢不多,卻像一根刺,扎在兩人之間。昔日串門拉家常的鄰居,漸漸變得生分。

  糾紛到達達拉特旗綜治中心后,調解員張梅荔沒有急著“說和”,而是請來了達拉特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派駐綜治中心速裁法官燕晉宇。

  調解室裡,調解團隊採取“法理釋明+情理疏導”雙向發力的調解方式,一方面,充分尊重雙方訴求,肯定出借人仗義助鄰的善意,共情借款人家屬重病、長期背負治療開支的現實困境,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另一方面,細致地向雙方解讀民間借貸相關法律規定,清晰告知訴訟風險、權利義務及判決后果。

  說到心坎上,堅冰開始消融。借款人當場表態:“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欠款。”

  在鄂爾多斯,這樣的故事在綜治中心不斷上演。

  在燕晉宇的工作台上,放著一份清晰的操作指引——調解達成合意的,法官即時進行合法性審查,快速辦理司法確認,賦予強制執行力﹔調解不成的,立案綠色通道隨即開啟,無縫轉入訴訟程序。法院與綜治中心之間,還建立了一條“雙向車道”:法院立案后,適合調解的案件,征得當事人同意后移送綜治中心聯合調處。

  “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用柔性方式修復關系。”燕晉宇說。

  群眾有期待,法院有行動。如今,鄂爾多斯市兩級法院選派123名干警常態化入駐各級綜治中心,設立訴訟服務窗口,讓群眾“進一扇門、解萬般事。”

  更大的變化在機制創新上。鄂爾多斯市法院系統創新推行“先行調解+法官指導”模式——法官深度參與糾紛篩選、証據梳理、爭議焦點歸納,全程為調解工作提供專業法律支撐。今年截至7月25日,全市法院適用先行調解案件1.1萬件,調解成功率52.4%,調解成功案件當即履行率達38.2%。

  在各級綜治中心的訴訟服務區,人民法院案例庫與多元解紛案例庫檢索終端前,總有人駐足。專人指導崗的干警們“手把手”教調解員和群眾檢索相似案例。“用法院的案例釋法說理,當事人心服口服。”一位調解員說。

  鄂爾多斯市兩級法院深度融入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明確法院在綜治中心中的定位與作用,構建起“調解優先、分層遞進、司法兜底”的多元共治模式,切實把司法優勢轉化為基層治理效能,讓群眾的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依法辦。

  走出達拉特旗綜治中心,夕陽正好。一位剛拿到司法確認書的當事人對記者說了一句朴素的話:“心裡一下子就亮堂了。”(記者 王皓)

  【記者手記】

  基層安,則天下安。採訪中記者真切感受到,當法官從審判台走向調解桌,當“對簿公堂”變成“圍桌談心”,改變的不只是解紛方式,更是治理理念的深刻轉變。

  調解室裡的每一次握手,背后都是一份關系的修復、一個家庭的安寧。人民法院正以主動融入的擔當,讓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法治軌道上煥發新的生命力——從“結案了事”到“案結事了”,從“定分”到“止爭”,再到“修好”,法治的溫度,就這樣流進群眾心坎裡。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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