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內蒙古頻道>>盟市>>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多項住房公積金提取惠民政策實施

2026年04月06日06:20 | 來源:內蒙古日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切實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在穩增長、惠民生、促消費中的重要作用,呼和浩特市聚焦高頻民生需求,從4月1日起推出多項惠民舉措,確保住房公積金政策紅利直達快享、精准惠及繳存職工。

  普通繳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上浮30%,緩解日常租房資金壓力。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且在呼和浩特市無自住住房、需租房居住的,提取額度從每年14000元上浮30%,調整為每年18200元﹔旗縣服務部繳存職工提取額度從每年10000元上浮30%,調整為每年13000元。

  重點群體租房提取額度上浮50%,精准保障多元安居需求。對於多子女家庭、被認証為“英才興蒙”工程一至六類高層次人才、呼和浩特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一至六類高層次人才,以及18—35歲青年人,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無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租房提取額度上浮50%,繳存職工每人每年可提取21000元,旗縣服務部繳存職工每人每年可提取15000元。

  新增物業服務費、取暖費提取業務,降低家庭住房養護成本。繳存職工及配偶(以家庭為單位),每人每年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支付不超過兩套自住住房的物業服務費、取暖費,每套住房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

  支持提取公積金用於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契稅,減輕家庭購房負擔。繳存職工及配偶、父母、子女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繳納該套住房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套住房僅限提取一次)和契稅,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

  新增購買、租賃車位(庫)提取業務,解決購房配套停車剛需。增加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置、租賃車位(庫)業務。自4月10日起,繳存職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購置、租賃與所購自住住房同一小區的配套車位(庫),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置、租賃費用。每套住宅限配不超過兩個車位(車庫),繳存職工及配偶、父母、子女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置、租賃金額。個人之間的購置、租賃行為不予支持提取。(記者 李永桃)

(責編:張雪冬、劉澤)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