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施行
2026年01月03日09:47 | 來源:內蒙古日報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獲悉:2026年1月1日起,《內蒙古自治區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
2025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將《條例》作為重點立法項目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條例》緊密結合自治區實際,對標2025年5月20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進行了具體細化和必要補充,是自治區黨委、政府將國家法律和黨中央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轉化為符合地方特點、可操作性強的具體制度規范的重要舉措。同時,為解決自治區民營經濟在高質量發展過程中面臨的權益保護、公平競爭、投資融資、科技創新、優化服務等問題提供法治保障。
早在2024年11月,《條例》起草工作啟動。起草團隊充分借鑒浙江、山東等省份的立法經驗形成初稿,並向自治區各有關部門、盟市、民營企業征求意見,通過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報送司法廳審核、區內外調研、提交審議,2025年11月27日,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該《條例》。
“該《條例》的實施,將有力推動內蒙古民營經濟發展向更加法治化、規范化方向邁進,為‘十五五’時期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助推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支撐。”內蒙古自治區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有關負責人說。(記者 李永桃)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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