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確城市更新“路線圖”
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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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東湖意庫原是一處老廠房倉庫,通過功能改造更新,該場所目前已升級為一個傳統與現代交融的城市文創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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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游客在改造后的東護城河北街裝置藝術微景觀前拍照留念。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為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提供指引。
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轉變城市發展模式的必然之舉,是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抓手。
“中國城市發展已進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時期,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對於穩增長、擴內需、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將城市更新作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綜合性、系統性戰略行動,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促進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文脈賡續、品質提升。”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理事長楊保軍說。
城市更新如何推進?
意見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踐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設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
城市的核心是人,人們對於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長,既有的需求標准在提高,新增的需求類型更豐富,但目前中國城市發展還存在設施不夠健全、功能不足、安全隱患等短板弱項。
圍繞人民關切,意見部署了八項主要任務: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推進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修復城市生態系統,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
“這些任務緊密圍繞新時期人民需求,立足關鍵領域精准發力。各地應准確把握現階段實施城市更新的主要目標,基於自身實際,抓住主要矛盾和工作重點,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推進城市更新。”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王凱說。
如何加強支撐保障?
城市更新面臨規劃、土地、財稅、金融等多重挑戰,意見提出關鍵突破點。
在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實施機制方面,意見提出“創新完善以需求為導向、以項目為牽引的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全面開展城市體檢評估”“建立完善‘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的規劃實施體系”﹔在完善用地政策方面,意見要求“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轉換”“盤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
在健全多元化投融資方式方面,意見要求“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支持力度”“中央財政要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地方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城市更新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強化信貸支持”“完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在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續模式方面,意見要求“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在健全法規標准方面,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城市更新相關立法工作”“完善適用於城市更新的技術標准”。
城市更新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強有力的制度政策支撐。楊保軍說,中央確定城市更新大方向后,地方是更新實施責任主體,落實深化改革要求,激發地方能動性,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需求積極探索創新,通過改革破解制度政策性障礙,建立一整套適用於城市更新的制度政策體系。
城市更新,既是發展方式的轉變,更關系到民生福祉的提升。加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現實問題,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據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 記者王優玲)
《人民日報海外版》(2025年05月16日 第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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