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安機關對5起涉火典型案件進行公布

新聞發布會現場。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供圖
人民網呼和浩特3月13日電 (記者 張雪冬)3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召開“生態安全護北疆”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環食藥偵總隊森林草原資源保衛支隊支隊長布和在發布會上對2024年查處的5起涉火典型案件進行公布。
1.呼和浩特市張某某違規用火引發森林火災失火案
2024年4月25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一起失火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在防火期內違規用火焚燒秸稈引發森林火災,造成經濟損失1.1萬元。5月31日,張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已移送清水河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赤峰市李某違規用火引發森林火災失火案
2024年3月16日,赤峰市寧城縣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一起失火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焚燒秸稈引發森林火災,過火面積293.5畝,造成經濟損失52.14萬元。4月3日,李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2月26日,赤峰市寧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0個月。
3.興安盟吳某某擅自在防火區野外用火案
2024年3月15日,興安盟圖牧吉保護區森林公安分局開展巡查工作期間,發現違規用火行為,查處違法行為人1名。經查,違法行為人吳某某在防火期內違規用火焚燒秸稈。3月20日,興安盟圖牧吉保護區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對吳某某作出罰款1500元人民幣的處罰。
4.興安盟趙某某擅自在防火區野外用火案
2024年4月11日,興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線索,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迅速查明違法行為人趙某某祭祀燒紙引發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2.3畝,造成254株杏樹被焚毀。4月28日,興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依法對趙某某作出罰款3000元人民幣的處罰。
5.呼倫貝爾市李某某未安裝防火裝置案
2024 年6月5日,大興安嶺大楊樹森林公安局開展巡查工作期間,發現違法行為人李某某駕駛機動車在防火期內未安裝森林防火裝置進入防火區,影響森林消防安全。6月7日,大興安嶺大楊樹森林公安局依法對李某某作出罰款200元人民幣的處罰。
公安機關提示,春季歷來是森林草原火災易發多發期,森林草原火險等級持續攀升。清明節、“五一”假期即將到來,生產生活用火活躍,民俗祭祀用火集中,森林草原火險隱患增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集中公布5起森林草原涉火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示法,希望廣大群眾引以為戒,切實增強森林草原防火意識,堅決抵制涉火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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