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何買拉蘇:推進民族音樂創新發展和文化交流

人民網呼和浩特3月9日電 (記者寇雅楠、劉藝琳)民族音樂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瑰寶,承載著民族的歷史記憶、情感寄托與精神內涵。如何讓更多人愛上民族音樂,推動民族音樂走向更大的舞台?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烏蘭牧騎副隊長何買拉蘇提出了關於推進民族音樂創新發展和文化交流的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興安盟扎賚特旗烏蘭牧騎副隊長何買拉蘇。受訪者供圖
何買拉蘇表示,傳承民族音樂,對於弘揚民族精神、激發民族自豪感、增強民族凝聚力意義重大,同時也有利於促進文化交流,增進各民族間的相互了解,推動文化產業的繁榮發展。但是,當前民族音樂的傳承發展后發基層文藝創作交流方面存在“傳承和創新兩張皮”或“天線和地線接不上”的突出問題。
為此,何買拉蘇建議,一是要促進民族音樂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新融合。在音樂創作中,深入挖掘傳統文化的因素,鼓勵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京劇、長調、呼麥、木卡姆等元素,為現代音樂創作提供新的思路和靈感﹔通過民族音樂的形式,講述民族故事,能夠使傳統文化更加生動、更具感染力﹔利用互聯網、社交媒體等現代科技手段推廣民族音樂與傳統文化,將民族音樂的魅力傳播到世界各地,讓更多的人了解和喜愛中華文化。
二是加強研究交流互鑒,制定融合創新舉措。緊密圍繞共建 “一帶一路”倡議,梳理出與共建國家和重點合作區域的文化交流脈絡。開展國際國內市場和文化交流專題研究,促進研究成果的產業轉化﹔要優化審批與監管政策,進一步簡化出國演出、展覽、文化交流活動的審批流程﹔加強對文化交流活動的監管,確保文藝精品在海外傳播過程中符合當地法律法規和文化習俗,維護國家文化形象﹔制定明確的文化交流活動質量標准和評估機制,對優秀項目給予持續支持,對效果不佳的項目進行整改或調整,科學引導國內音樂市場的發展走向,合理配置和打造中國文化品牌。
三是拓展多元交流平台,加強民族音樂交流。建立基於各地方音樂資源基礎上的民族音樂傳承創新體系,打造符合地方傳統本身規律、富有地方特色的民族音樂精品﹔鼓勵民間音樂團體參與文化交流活動﹔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與世界各國分享中國民族音樂的魅力﹔充分利用新民樂組合在民族音樂創新方面取得的重要經驗,以此為基礎,與民族音樂創新的應用研究結合起來,進行專題系列研究與開發﹔以內蒙古為試點,結合北疆文化建設提升行動,制定為期5-10年的長期規劃,將新民族音樂組合模式,推廣到全國各文藝院團、演藝團體等。
四是出台民族音樂扶持政策,設立文化交流專項資金。針對國際上獲得重要獎項或產生廣泛影響力的音樂作品,以及國際文化交流前沿的團隊和個人制定扶持計劃,可設立海外文化交流項目扶持項目、國內巡演項目、青年創作項目、青年評論項目等專項基金或經費。充分利用社會力量,調動企業在民族音樂保護傳承、發展弘揚、宣傳推廣等方面的積極性,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模式,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吸引社會資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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