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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政協——

拓寬履職渠道 助力基層治理

本報記者 丁志軍
2024年08月22日09:2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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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起土地糾紛,原本和睦的兩家人產生矛盾,我邀請了兩名政協委員和村干部一同到兩家的地頭實地測量、說法講理,最終讓兩家人達成和解。經過長達5個小時的法律法規講解,終於將矛盾化解。”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推動“政協+法院”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建設對口協商會召開,鄂爾多斯市烏審旗政協委員郭科作為特邀調解員,在會議現場講述了自己的調解經歷。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高司法效率,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制定出台《關於全面推進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積極構建完善“政協+法院”的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聘任調解經驗豐富的政協委員擔任特邀調解員,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參與法院民商事調解工作,促進民商事糾紛有效化解。

目前,全區已建成各級政協委員調解工作室141個,聘任特邀調解員1608名﹔今年上半年,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案件8601件,調解成功5614件。

內蒙古匯孚律師事務所主任許益民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政協常委,同時也是特邀調解員。“訴前調解適用范圍存在寬泛、不當問題”“個別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后存在超期情況”……許益民在實踐中發現訴前調解存在一些問題,於是他將想法寫進了《關於優化立案前的調解機制,切實保護涉訴群眾及各方利益的提案》。收到提案后,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法院黨組召開會議並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政協委員通過深度參與法院工作,能夠幫助我們發現審判管理中的不足並加以改進。”新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王建鵬說。

按照機制建設要求,全區各級法院在適宜政協調解的民商事糾紛案件立案前,將引導當事人通過政協推薦的特邀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工作。調解成功的,當事人可共同依照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或出具調解書,當事人明確拒絕調解或調解不成功的,人民法院依法登記立案。

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政協委員李瑞是首批特邀調解團隊的一員。2022年7月,李瑞接到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訴服中心的電話,邀請他去調解一起金額為150余萬元的涉企醫療糾紛。他發揮自己熟悉醫療行業的優勢,找到被告方給付困難的症結,拿出了可行方案,促使雙方達成和解。“‘政協+法院’調解機制可以充分發揮政協委員在各自領域的專長,調解過程會更暢通。”李瑞說。

“政協+法院”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建立,為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豐富政協委員履職方式進行了有益探索。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張延昆表示,全區各級政協和法院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推動平台建設,提升調解實效,未來將進一步推動“政協+法院”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22日 18 版)

(責編:劉澤、張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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