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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2年零銷售業績者說“不”

內蒙古向280家“僵尸”供應商“開刀”

2024年05月13日08:44 |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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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化營商環境,對2年零銷售業績者說“不”,是內蒙古深化政府採購改革的一項重磅措施。自治區財政廳最新消息:今年以來,內蒙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向政府採購電子賣場“僵尸”供應商(近2年銷售業績為零的供應商)“開刀”,共清退供應商280家。

  為何要清退這些供應商?2021年11月出台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第37條明確:“供應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級電子賣場運營管理機構將終止入駐協議執行並予以公示,情節嚴重的報請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進一步處理。”其中,第10種情形為:“在電子賣場中連續2年銷售業績為零”。為此,中心對電子賣場中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連續2年銷售業績為零的供應商名單予以公示,同時終止其入駐自治區本級政府採購電子賣場並清退。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起申訴並附相關材料說明,經核查后確實不存在連續2年銷售業績為零的,可繼續在電子賣場中進行交易。自治區財政廳政府採購處負責人付曉楓介紹,被清退的供應商,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第38條要求,暫停1年交易,1年期滿后,在后續征集供應商時,被清退供應商可重新提交材料入駐電子賣場。

  為避免“僵尸”供應商及大量無銷量商品長期佔用、消耗政府採購電子賣場資源,中心還發布了《關於對2023年度自治區本級政府採購電子賣場某一型號商品連續12個月銷售量為零商品進行整改下架的通知》,要求供應商下架相應商品,並按照標准商品參數體系要求調整后重新上架商品。

  內蒙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採購組織處負責人白時明介紹,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電子賣場信用考評管理規則》等要求,中心同時對違規供應商收到電子賣場運營管理機構發出的處理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進行處理和反饋的失信行為,實行了“記失信1次、扣5分責令糾正”的處理。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趙大軍介紹,為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持續優化、淨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採購效率和服務質量,2022年起,內蒙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本著寬進嚴管的原則,採用符合條件的供應商自願報名的方式,對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政府採購電子賣場貨物類供應商實行常態化征集。本次清退“僵尸”供應商,也是貫徹寬進嚴管原則,在動態調整中有效優化採購供應商的有力舉措。(記者 楊帆)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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