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內蒙古回應網友期待:保障鄉村醫生待遇及時足額兌現 加強隊伍建設

近日,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提出建議,關注鄉村醫生養老待遇等問題。網友表示,“鄉村醫生是農牧民身體健康的第一守護人,維護著基層百姓的幸福生活,為鄉村振興奉獻青春,是否能得到與其他基層工作者相同的待遇,請領導重視。”
網友留言截圖
收到留言后,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就鄉村醫生待遇保障問題作出答復。回復中提到,嘎查村衛生室作為基層三級醫療衛生網的網底其作用無可替代,承擔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和農村牧區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療以及康復指導、護理等基本醫療服務。鄉村醫生是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對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有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自治區鄉村醫生仍主要通過由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開展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留言作出答復
在收入保障方面,目前自治區鄉村醫生收入主要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基本藥物補助、醫療收入三部分構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任務交由嘎查村衛生室承擔,對於其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鄉村醫生。基本藥物制度補助,當前納入一體化管理的嘎查村衛生室實行藥品零差率補助。自治區各級財政按每1000個農牧業戶籍人口(純牧業旗每600個農牧業戶籍人口)每年安排補助資金8000元,所需資金除中央補助外,自治區本級財政對各地所需資金根據人均財力水平按照30%、50%、70%分類分檔給予補助。基本醫療收入,按照政策要求,嘎查村衛生室開展基本醫療可收取一般診療費,開展診療活動可收取相應費用。
在編制保障方面,2023年,國家實施的《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由各省專項招聘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注冊為鄉村醫生到村衛生室服務,進一步補充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現已在崗的鄉村醫生,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証書或事業編制。按照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積極推進鄉聘村用,將鄉村醫生納入蘇木鄉鎮衛生院管理,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同等條件下蘇木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
在養老保障方面,2023年8月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保障鄉村醫生待遇,落實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基本藥物制度補助政策。分類實施鄉村醫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對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通過補助等形式進一步提高其養老待遇。
下一步,內蒙古自治區衛健委將繼續完善鄉村醫生准入、退出制度,保障鄉村醫生待遇及時足額兌現,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建設,力爭解決鄉村醫生“老有所養”的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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