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根治欠薪 切實保障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政策解讀會現場。實習生 弓媛媛攝
人民網呼和浩特2月4日電 (富麗娟、實習生弓媛媛) 2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關於做好保障農牧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會。記者從會上獲悉,2023年,內蒙古辦結國家、自治區平台欠薪案件8194件,追發工資6604.66萬元。下一步,自治區將從明確工作職責、注重源頭治理、創新監管模式、查處違法行為和健全工作機制等五個方面推出二十條具體措施,重點圍繞六個方面推動根治欠薪工作見實效,切實保障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圍繞解決屬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壓不實的問題。自治區政府對待根治欠薪工作態度堅決,明確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同時特別強調了根治欠薪工作主要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做好保障農牧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牧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好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案件的查處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履行行業監管責任,依法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加強對用人單位落實保障農牧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的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准的預算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牧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事件。
圍繞解決源頭治理不徹底的問題。一是自治區將加強政府項目、國有企業項目監管。政府投資項目的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政府投資條例》,對所有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安排撥付情況進行監督,堅決糾正企業墊資施工、不按進度撥付資金等問題。督促指導自治區國有企業加強欠薪源頭治理機制建設,規范用工管理,暢通拖欠農牧民工工資維權渠道。二是加強社會投資項目源頭監管。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要持續開展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挂靠等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對制度未落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處罰)。
圍繞解決制度落實和日常監管不到位的問題。一是自治區要求各地區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落實工程建設領域實名制管理制度,將所有在建項目納入實名制平台監管。工程建設領域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強化建筑工人實名制平台應用,及時上傳項目工程信息及考勤數據,建筑工人實名制項目數據更新率保持在90%以上。在建項目要嚴格落實農牧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推行分包單位農牧民工工資委托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落實工資保証金制度和施工現場維權告示牌制度。二是採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和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專人包片包項目的監管模式,依法對在建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升級和改造自治區工程建設領域農牧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台,推進平台與住建領域實名制管理平台、“互聯網+監管”系統的對接,逐步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牧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圍繞解決案件處置質效不高的的問題。一是自治區將加大欠薪線索督辦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以全國、自治區欠薪線索反映平台、領導批示、信訪交辦、網絡輿情、實地受理案件線索為重點,建立全口徑欠薪案件線索查處台賬,對反映的欠薪線索第一時間對接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盯辦核處情況,提高辦理質效,確保實現拖欠農牧民工工資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98%以上的工作目標。人社、司法行政、法院等部門要著力加大陳欠積案化解力度,確保化解一件、銷號一件,清倉見底、案結事了。二是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主動介入解決欠薪問題,加大欠薪犯罪行為懲治力度,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對欠薪責任主體開展聯合執法。檢察機關要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要依法公正審判,切實提高案件辦理效率。
圍繞解決誠信體系建設和失信懲戒不到位的問題。一是自治區將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進行社會公布。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形式,定期集中公布重大欠薪違法行為,加大公開曝光力度。二是開展欠薪失信聯合懲戒。加快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健全部門間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將失信主體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相關監管平台,在政府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圍繞解決工作機制和保障體系不完善的問題。自治區將不斷加大常態化、精准化監督力度,促進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職,全面建立各級根治欠薪議事協調機構與各級紀委監委、公安、網信、工信、信訪等部門的溝通對接和協調聯動機制,重點對保障農牧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進行監督檢查,推動解決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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