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流域(寧夏—內蒙古段)橫向生態補償協議簽訂
本報呼和浩特11月2日電 (記者張棖)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獲悉,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與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簽署《黃河流域(寧夏—內蒙古段)橫向生態補償協議》,明確兩省份將按照1︰1比例共出資1億元,設立黃河橫向生態補償資金,寧夏—內蒙古段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正式建立。
兩省份共同簽署的補償協議本著“保護責任共擔、流域環境共治、生態效益共享”原則,按照寧夏—內蒙古段的麻黃溝國控斷面水質考核情況確定補償方式。具體補償機制為:若麻黃溝國控斷面水質當年年均值達到國家考核Ⅱ類水質標准,兩區互不補償﹔若麻黃溝國控斷面水質當年年均值未達到國家考核Ⅱ類水質標准,寧夏回族自治區應向內蒙古自治區補償5000萬元﹔若麻黃溝國控斷面水質當年年均值高於國家考核Ⅱ類水質標准,內蒙古自治區應向寧夏回族自治區補償5000萬元。補償資金於次年清算撥付,將專項用於流域內水污染綜合治理、生態環境保護、環保能力建設等方面。
建立健全黃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是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協調上下游的生態關系、促進全流域可持續發展的有力措施。按照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有關要求,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把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除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財政預算安排資金5000萬元作為生態補償資金外,年度內還下達黃河流域生態保護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2.29億元,全面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事業。
下一步,內蒙古自治區將同寧夏回族自治區共同抓好協議落實,進一步探索全面覆蓋、權責對等、共建共享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模式,促進省區、盟市間良性互動,構建上中下游齊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良好格局。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3年11月03日 第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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