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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黃河流域:勝州故址“城連城”

2023年07月06日08:54 |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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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繞著十二連城鄉流淌。李根萬攝

黃河繞著十二連城鄉流淌。李根萬攝

十二連城城址西北角。

十二連城城址西北角。

貞觀之治場景展示。

貞觀之治場景展示。

鎏金銅花鳥紋貼花。

鎏金銅花鳥紋貼花。

駱駝俑。

駱駝俑。

唐代陶俑。

唐代陶俑。

唐三彩執劍人物俑。

唐三彩執劍人物俑。

唐黑釉執壺。

唐黑釉執壺。

  十二連城古城位於鄂爾多斯市准格爾旗十二連城鄉政府東南的黃河南岸台地上,與托克托縣隔河相望。古城遺址瀕臨黃河,所在的台地地勢平坦開闊,黃河從古城北牆外緩緩而過。

  十二連城城址,又名隋唐勝州城址、勝州榆林城故址。一水繞古城,潤澤萬物生。因城址瀕臨黃河,地理位置優越,故十二連城曾是晉北、陝北與蒙南經濟文化的交匯地,見証了高原厚土、黃河之水以及游牧文明、農耕文明在此交匯融合,代代相傳,生生不息。2006年5月,十二連城城址被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十二連城 八方樞紐

  黃河從寧蒙界都思兔河口流入內蒙古,流經內蒙古境內全長843.5公裡,流域覆蓋7個盟市。在鄂爾多斯高原,黃河的“幾”字形大拐彎完整地勾勒出了鄂爾多斯高原的邊界。

  據《伊克昭盟志》記載:十二連城古城是在漢代古城廢址上改建的,平面略呈方形。城址位於黃河南岸台地上,台地地勢平坦開闊。

  遺址上所立石碑上刻有短文:隋唐勝州榆林城俗稱十二連城。於隋文帝開皇七年(公元587年)修筑,是在漢代雲中郡沙南縣城廢址上重建的。遼代初期,於黃河東岸另建東勝州,此城遂廢。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增置左、右東勝衛,右衛在黃河西岸,舊址應在這裡。

  《內蒙古隋唐考古綜述》中介紹:1963年,考古工作者李逸友和李作智對十二連城遺址及其東約9公裡的“天順圪梁”古城進行了考察,李作智認為“十二連城”古城為隋唐勝州及州治榆林縣所在地。

  據鄂爾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資料記載:十二連城古城址內現今輪廓比較清楚,相互毗連的5座城垣分別屬於不同時代。5座城垣整體略呈方形,一號城位於西南與五號城相連,兩城東西並列,中間僅隔一牆,為隋唐勝州城故址﹔二號、三號城亦東西並列,位於一號城西北角,為明代東勝右衛城﹔四號城為漢代沙南縣城地。四號和五號城址外圍城牆構成了十二連城古城遺址的四周輪廓,總長4387米,為一座規模較大的上等州城。五號城址南牆長1165米,高15米左右,寬33米,城內有大型建筑台基,出土大量磚瓦等建筑材料,北牆隻殘存小段。

  十二連城曾是當時中國北方的政治、軍事重鎮。現存5個相連的城圈,靠東邊是漢城殘留部分,西北角是明代的衛城,主要部分是唐代城址。

  移民屯田 守土固邊

  在隋唐時期,在邊疆地區建立城市及聚落是防御體系之一。隋朝採取的防御措施為修筑長城,而唐代改變邊防政策,不再大肆修筑長城,而是大力修筑邊城,同時在一些邊城之間發展了完善的烽燧傳遞制度。十二連城的作用也為防守壁壘。其中,十二連城5座古城遺址中的一號、五號,阿拉善盟額濟納旗“馬圈”古城等也是此時期修筑的邊城。

  唐太宗即位之后,為了加強統治,根據山川形式將全國劃分為10個道,所設關內道屬靈州、鹽州、夏州、宥州、勝州等州,管轄著今日內蒙古的廣闊區域。

  《內蒙古通史》中記載:隋朝所設置邊郡多位於內蒙古黃河流域或毗鄰地區,並在這些郡內進行戍邊及移民屯田,這些從隋朝鄂爾多斯及其周邊地區的人口數量及分布就可以明顯感受到。《毛烏素沙地歷史時期環境變化研究》中寫道,雕陰郡、靈武郡、朔方郡、鹽川郡、榆林郡、五原郡合計區域內人口為231694.4。從所統計數據可以發現,隋朝雖存在時間短暫,但向邊地的移民及土地開墾已較成規模,這對內蒙古黃河流域的土地開發與建設產生了重要影響。

  唐中期以后,大量設置了節度使,進一步強化了對邊疆的管理。在北部邊疆相對完善的節度使建置基礎上,唐朝效仿秦漢時期的移民實邊與屯田等方式,將農業的種植區域向北拓展至自然意義上農牧交錯帶北界或更北地區,在北方草原上尤其是臨近長城沿線地區可以普遍發現農業生產與社會生活景象。

  唐朝在北部邊城的軍事設施較前代更為完備,具體表現是:有的軍城規模大於州城的規模,在邊城增設羊馬城、壅門、瓮城、月城以及角樓、馬面、陷馬坑等軍事防御設施。此外,邊城還擔負著屯田聚糧的職責,從而達到御敵的目的。

  互動交流 融合發展

  在隋唐時期,黃河流域成為中原王朝與北方游牧民族之問相互碰撞、相互交流的前沿,相互之間進行著和平友好的經濟、文化交流,這充分體現了當時各民族的融合發展。

  《內蒙古黃河歷史文化》中提到,唐朝的強盛及實際控制區域向西北及北部地區的有效拓展,為農業經濟及農業人口向北疆地區的擴大提供了可能。在內蒙古黃河流域,農業生產取得了較快發展,同時大批定居農業人口因在此地長期生存而持續進行了大規模的開發建設。黃河的流經,為這一區域農業開發奠定了重要的自然基礎。

  《隋書》中記載:隨著這一時期內蒙古黃河流域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口數量持續增多,以及農業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隋朝改州為郡,以郡領縣,用相應機構管理陝西、寧夏及蒙古草原大部分地區的定居農業人口與農業生產,因此,北方民族加強了與隋朝的互市往來。

  隨著隋唐時期對內蒙古黃河流域較為廣泛的治理開發,當地出現了較為豐富的歷史文化遺跡,尤其是土默特川平原與鄂爾多斯地區是當時墓葬的集中分布區。大量墓葬的存在及出土器物也表明這一時期在內蒙古黃河流域演繹著農耕文明與游牧文明互動交融。

  十二連城古城址考古發掘出土的上至新石器時代、下至明清時代的珍貴代表性文物,具有較高歷史文化價值。2015年-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文物考古研究所對古城城南遺址進行了發掘,出士墓志12方,可辨認身份信息的有8方,皆為颍川陳氏家族成員,其中年代最早的是開元元年(713年),最晚的是開元廿七年(739年)。此外,古城遺址附近出土的墓志還有開元十九年(731年)姜義貞墓志、開元廿四年(736年)劉揩墓志、開元九年(721年)白休徵墓志等。

  《內蒙古黃河歷史文化》中記載:城址周邊墓葬為研究唐代勝州社會歷史、颍川陳氏的遷徙流布及葬俗葬制提供了重要的考古資料。尤其是墓葬中出土的壁畫,一定程度上真實再現了當時生活在這一地區多民族的生產生活場景。隋唐時期的墓葬壁畫至今已有1400多年的歷史,能夠保存至今顯得尤為珍貴,無論是在考古學還是歷史學及藝術學等學科的研究中都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與此同時,隋唐時期進入了氣候相對溫暖的時期,氣候轉暖也為中原農業區分布范圍的北拓和西進提供了自然前提。加之此時期的強盛國力,也為當地的農業發展奠定了必要的社會基礎。上述種種自然及社會條件的變化,都是促進隋唐時期內蒙古黃河流域農業生產出現繁榮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

  《2000年來中國北方游牧民族南遷與氣候變化》中介紹: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應該承認氣候—生態—經濟—社會的連鎖反應或反饋機制對於社會和歷史發展的重要影響。因此,對於隋唐時期內蒙古黃河流域農牧業的興衰更迭,應該全方面、多角度地考察導致出現這一局面的成因。從事環境變遷與文化地理研究的著名學者王會昌分析指出:“歷史發展,包括王朝的興衰更迭等,是多種因素相互影響、綜合作用的結果,氣候的變化只是誘發因素,隻能決定其發展的方式、方向、速度和進程。”(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郭偉偉)

  (圖片除署名外由鄂爾多斯博物館、准格爾旗委宣傳部提供)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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