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 | 網友建議增加城市“煙火氣” 內蒙古呼和浩特:制定方案科學管理
“呼和浩特市正在創建文明城市,但我認為一個城市的文明與‘煙火氣’是可以並存的,我和身邊的人都很喜歡在流動小商販那裡買新鮮的蔬菜水果,不僅新鮮,價格也公道。”近日,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對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提出建議:在能保証衛生、道路整潔的情況下,允許這些流動商販售賣產品,讓城市有人情味與“煙火氣”。
網友留言。
收到留言后,呼和浩特市民生信息平台受理服務中心對留言作出答復。答復中表示,為激發城市活力,增加城市煙火氣,保障呼和浩特市經濟快速穩定發展,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城市管理實際,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提振城市煙火氣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並於近期印發實施。
呼和浩特市民生信息平台受理服務中心對留言作出答復。
人民網從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獲悉,該《方案》已於3月30日印發實施。《方案》堅持以人為本、積極引導、適度放開、合理布局、齊抓共管的原則,正確處理好管與放、大與小、點與面、法與理的關系,有序發展地攤經濟和夜市經濟,激活市場,促進消費,增加城市煙火氣和經濟民生的生氣,為市民帶來新消費、為市場注入新活力、為經濟帶來新動力、為就業帶來新機遇。
《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增加城市煙火氣以及便民利民的工作舉措。一是堅持“方便群眾,疏堵結合”原則,對市區流動攤販的管理從源頭上疏導,選擇既不影響市容環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礙交通出行的地段,設置臨時攤位,解決流動攤販無序擺攤設點的問題。二是堅持“科學設置,統一管理”原則,對設置的臨時攤位,實行統一劃行歸市、統一劃定經營攤位區域、統一經營時間,實行編號,納入統一管理。三是堅持“改善民生,便民利民”原則,充分考慮流動攤販的生存需求和市民的生活需要,進一步激發城市活力,真正體現便民利民。
據悉,《方案》印發實施以后,將積極拓展市場攤區,綜合考量本地區城市規劃布局、常住人口分布、交通運行狀況等因素,對轄區現有流動商販情況進行摸底統計,採取新設市場攤區、增設經營攤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發揮露天市場攤區對流動商販吸納能力,促進更多個體經營者就業。同時進一步加強巡查管理力度,杜絕流動攤販隨意佔道經營行為,確保服務點周邊市容環境干淨整潔、道路暢通。
同時,逐步規范設置早夜市市場攤區。在統籌利用好現有早市、夜市、周末集市等露天市場攤區基礎上,根據轄區交通、人流等實際情況,規劃選定並逐步開放一批早夜市或周末集市(其中新城區13處,回民區11處,玉泉區11處,賽罕區13處,金川、如意各1處),及時對外宣傳公布,引導有需求的經營者參與設攤。建立早夜市攤點攤區衛生責任制,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及時清理和保持好攤點攤區環境衛生,做到即產及清、攤走地淨。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將制定發布攤區地圖。按照區域布局、街路分類、交通狀況,合理劃定流動商販經營禁止區、限時經營區和允許經營區,明確選定開放的經營點位,制定“攤區地圖”,並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便於流動商販尋找經營地點。
此外,還支持引導農民入城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結合呼和浩特市周邊地區季節性時令瓜果蔬菜的產出情況,在不影響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的居民社區周邊合理劃定設置自產自銷的瓜果蔬菜臨時銷售場所,引導自產自銷的農戶規范經營,方便市民採買,促進農民增收,同步加強監管服務。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結合當地開展的搞活流通促進消費活動,引導“地攤經濟”有序健康發展,除對油煙污染、噪音擾民、侵佔綠地、影響食品安全等行為予以規范和糾正外,在經營時間、經營區域、經營方式、經營產品種類等方面要給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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