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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林郭勒盟:行政復議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2022年03月10日08:55 |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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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錫林郭勒盟司法行政部門按照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優化程序、調解優先、及時糾錯”為抓手,以“辦結一案、規范一片”為目標,積極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探索創新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切實提升辦案質效,充分發揮制度優勢,讓行政復議成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淨化器”,法治護航營商環境向優發展。

  近幾年,錫林郭勒盟司法行政部門有力有效推進全盟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將原先分散配置在各部門的行政復議職責集中到了政府統一行使,進一步增強了行政復議的權威性、專業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實現了行政復議工作全過程“一口對外”,便於公民、法人找准復議機關,有效解決了復議申請人“多頭跑、多次跑”問題,有效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提升了政府公信力,為優化營商環境、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制度保障。

  在此基礎上,該盟對市場主體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除重大疑難案件外,實行“及時受理、抓緊審理、盡快辦結”,在保証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壓縮辦案期限,快速彌合政商矛盾,降低對營商環境的影響﹔對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條件,其他材料不齊全的案件,實行“容缺受理、事后補充”,避免出現當事人“白跑”“多跑”的情況。2021年,錫林郭勒盟涉市場主體行政復議案件共14件,結案率達100%。同時,把好案件審查“事實關、依據關、程序關”,保障行政復議決定的合法合理。還嚴格規范案件審理流程和環節,做到程序完整、責任明晰、措施到位,使復議案件在事實上、法律上經得起考驗。規范審理標准,避免“同案不同判”,採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實現了辦案標准“一把尺子量到底”,進一步增強了行政復議的專業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2021年,錫林郭勒盟經復議后進入訴訟程序的行政應訴案件中,復議機關勝訴率達83.3%,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高達99%,切實提升了辦案質效,使得行政復議當仁不讓地當好打破營商壁壘的“攻城手”。

  為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錫林郭勒盟行政復議機構積極轉變工作思路,從“以裁為主”向“裁調並重”轉變,突破以往單一固化的書面辦案模式,突出案情分析,強化針對性調解。同時,對涉及市場主體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征收拆遷、行政不作為等行政復議案件,注重溝通協調,按照“能調盡調”原則,依托基層組織調解力量,邀請相關部門和行業專業調委會、社會律師等,綜合運用復議調解、行政調解和人民調解“三調聯動”方式,分段分類優先適用調解程序,把調解、和解貫穿於復議案件審理的各環節。2021年,該盟行政復議案件調撤率為6.3%,比2020年同期上升2.7個百分點,切實讓行政復議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調節器”。

  為體現行政復議“無償、專業、高效”的理念,提升服務效能,助力建設“親”“清”型政商關系,錫林郭勒盟行政復議機構積極協調重點執法部門,構建涉企行政復議指導性案例與典型案例並行發展的案例工作格局,有效發揮了以案釋法、議案促改作用。並加強與行政執法工作職能的銜接,積極採取集中、專項、專題、以案代訓、旁聽庭審等多種方式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增強了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水平,做到了化解矛盾糾紛關口前移,達到了訴源治理目的。同時,加強行政復議與行政審判聯席機制,做到了定期研判信息、共享信息,實現齊抓共管提速增效,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

  錫林郭勒盟司法行政部門在行政復議案件辦理過程中,有效發揮合理性審查的制度優勢,強化對選擇性執法、合法不合理、合法不守序等行政監督,切實讓行政復議成為優化營商環境的“試金石”。2021年,全盟行政復議案件糾錯率41.8%,同比上升20.1個百分點。(記者 巴依斯古楞)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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