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內蒙古頻道>>盟市>>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

全面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和閑置低效用地

2021年12月03日09:53 |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小字號

近日,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印發《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違法違規和閑置低效用地清理整治行動方案》,明確提出,把規范開發區土地合法高效利用作為當前優化發展環境、提高服務水平、助推企業穩定發展的頭等大事,切實轉變用地觀念,建立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倒逼機制,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以較少的土地資源消耗保障支撐更大規模的經濟增長,全面提升開發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水平。

此次清理整治,重點圍繞沙爾沁工業區所有利用土地展開,主要抓好四個方面的清理整治,全面規范企業用地行為,最大限度保障企業的土地權益,為開發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一是全面查處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對未經批准違法違規佔用土地,或者非法買賣土地的,全面啟動違法違規調查程序,並依法進行處理。二是全面查處閑置用地行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因土地使用權人原因造成土地閑置滿1年不足2年的,按土地出讓合同價款或者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因土地使用權人原因未動工開發滿2年的,依法無償收回。對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佔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1/3,或者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的,中止開發建設滿1年的國有建設用地的,嚴格按照相關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進行查處。三是全面盤活低效用地。未按期完成開發建設或投資強度達不到標准要求的,對於繼續經營的項目,幫助企業通過重組、入股、增資擴能、合作開發等方式盤活企業用地﹔對於擬退出的項目,積極引進新項目通過土地二級市場轉讓方式,實現“騰籠換鳥”的方式盤活,切實提高園區土地利用率﹔不符合園區產業規劃的,依法收回重新出讓。四是全面催繳欠繳土地出讓金行為。全面加強土地出讓金催繳力度,經催繳仍不能履行的,採取法律途徑催繳出讓金或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重新組織土地出讓。

為確保此次行動真正取得實效,開發區專門成立相關領導小組,設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處級領導包聯、工作專班負責”的包聯模式,嚴格政策、依法處置,尊重歷史、分類處置,陽光操作、公開處置”,實行“一企一議”“一地一策”。(記者 宋向華)

(責編:孟佳澍、劉澤)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